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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我爱邓州] 坏孩子的天空

本主题由 icidc 于 2008-8-5 14:27 反删除

坏孩子的天空

【见到有人在问起八小(明光小学),勾起了我无边的怀旧情绪。贴一篇以前写的文字,以致纪念。】

从很小的时候起,虚无就对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,这种吸引力大到令我胆战心惊的程度,使我不敢轻易地想这些问题。以至于我不敢长时间地昂望星空,因为看着看着,我就会想到,在这浩瀚而有数量繁多的星星中,地球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,而人在地球上走来走去,就像是小蚂蚁乃至细菌那样爬来爬去。同时,我也会看着自己的手指头,想象上面有许多的微生物在活动,就和人一样,如果我去洗手的话,对于他们来说,就是一场灭顶之灾。无论他们的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,都是逃无可逃,遁无可遁。

想到这里,我往往会黯然泪下。

人的喜怒哀乐、悲欢离合在其中真的是显得毫无意义,人们孜孜以求的一切,从这个角度来看,实际上都是毫无意义的,或者说的更精确些:最终会变得毫无意义。——吃饭对于饿的人有意义,睡觉对于困的人有意义,但对于死人来说,它们全无意义,而每个人最终都会死,死,就是无意义,生,因此也无意义。 人为什么要在世上匆匆地奔来跑去呢?有时我会很出神地想: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要奔忙些什么呢?我仿佛看到,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之上,人海汹汹,日月交错,不知人们都在追求些什么。有一段时间,我的情绪有周期性的起落,差不多每个季节都会出现一次对"生存意义"的深思。在情绪低落时,就会有万念俱灰的感觉,人怎可能永远兴致勃勃呢?一个永远兴致勃勃的人一定是傻瓜,因为他从没想过他为之忙禄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。 普鲁斯特在《追忆似水年华》中说过:"我只觉得人生一世,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,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,所谓的人生短促,不过是一时幻觉。" 既然如此,人活着岂不和死没有什么区别?是这样。这就是我对生活最终的看法。

“你娃子最近老是在胡思乱想啊”,炎说,“你病的可不轻啊”。 我默默淌着无言的泪,“你是不会明白地, 我们是无能为力地,炎啊,你看你整天忙啥球呢?生命譬如朝露,灾难随时就会到来,我们还是放弃努力,享受生活吧”。 这货听了我的话,果真不吭气了,默默地篐就地上抽起了烟。过了好一崩子,他站起来,狠狠地溺灭了烟头,我想,他可能是终于悟出我话里的哲理了。 炎绝望地望着我说:“ 我瞅你娃子这下是真疯了。扯球旦,跟我说这些有啥用?”

当我躺在竹床上,参透了生活的无意义之后,终于决定彻底放纵自己。尽管我们知道生活最终没有任何意义,尽管我们知道人死之后最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,我们还是可以在我们生存于世的的这几十年间享受生存的快乐。尽管生命本身是没有意义的,但有些事对生命是有意义的,肉体和精神的痛苦对生命有反面的意义,而肉体与精神的快乐对生命有正面的意义。这就是我心目中舒适与幸福在人的生命中的位置。 我尽可能地去享受生活,洗头,桑拿,泡吧,喝酒。小凯看到后,沉痛的对我说,“你这样下去会垮掉地,况且,一个人喝酒是浪费酒,还是我陪你一起堕落吧”。我苦笑着说,“你不要学我,我这是在拯救自己地灵魂。”

那些日子里,我认真遵循了铁人王进喜地教导: 有条件要上,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。过了这样一段日子后,我又开始认真的读禅。禅,揭示了生活的无目的和无意义,它提到要追求活生生的生命和生命的感觉,其实,生命的意义仅在于它自身,与其他一切事和人都毫不相关。

我时常会回想起高中考试的情景:当我们象一群家畜被赶到一高外面的操场时,每个人蹲在地上,爬在椅子上,等待考试。我会望着蓝蓝地天空,好长时间沉浸在物我两忘的境界,想,我是谁?我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?我现在蹲这里在干啥?直到被老师一声暴喝惊醒:“第三排那个娃!卷子都发半天了,你还在那儿臆症啥哩!”

张爱玲曾说:也许每个男子生命中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,白玫瑰是他圣洁的妻,红玫瑰是他炙热的爱人。但炎的命运与常人不同,他遇上的是一座玫瑰园,不止有红的白的,什么色的都有,甚至连七彩的黑的都有。 炎看着我说:“今儿点背,我心里不美气的很,想杀人!”我吃惊的望着他喷火的双眼,柔声细语地劝他,多吃点牛黄解毒片吧,内火太旺了。要不像我这样闭门读书,思考人生的意义。炎说他懒的理我,问我要了5块钱就摔门出去了。我篐就地上想了半天,炎说的也是,天这么热,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罗嗦,于是我也起来出门去喝雪花酪。

骑着摩托在邓州的大街小巷里乱窜,街上几乎木代一个人,太阳也晒的人受不了,我骑到丁子口人民影院外面的一个小店,要了一个大杯的雪花酪来喝。心里稍稍感到有些凉意。下午3点多了,我想,可能大家都去上班了,于是我开始以时速15Km的速度在邓州新华路上自西向东巡驶。快到霞光照相馆门口时,遇到一个人,大概是小凯,因为天热,我带着墨镜,看他时是茶色的,故此,我不敢肯定是否就是小凯。他也不说话,跨上我的摩托,搂着我的腰,把嘴凑到我耳根,蹦出倆字: 体校。熟悉的人知道,我这个人最敏感的地方就是耳根,我身子一软,几乎把持不住。故此我可以肯定,这个张的比较象小凯的家伙必是小凯无疑。

我们什么都没有说,只是静静的度过这段幸福时光。

把车锁在体校门口,我和小凯走进球场去。一进去,就看见台阶上坐着两个人,一个是炎,一个是我所不认识的陌生的漂亮女孩子。他们勾肩搭背,郎情妾意,根本就不顾邓县的基本县情,大家可以数数,周围明显的有几十对眼睛在试图射杀他们。如果你熟悉炎,你就知道,炎花啊!和他有过一腿的女孩子简直可以组成一支有二三线队伍,梯队建设很完善的女子足球队。但炎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一个很保守的人,至少在陌生人前是这样的,象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地卖弄风骚于大庭广众之下,实在出乎我和小凯的意料之外。小凯和我就坐在他们后面,抽着群英会,看他们武扎。后来,小凯去买了十袋冷冰冰,于是我们可以边喝饮料边欣赏。炎好似乎知道我们在观摩,就可着劲表演。

记得和炎好过的某女曾对我说过 : 她爱炎的缄默和较同龄人成熟的气质,还有,自然他也是十分俊美的,特别是在烈日下微眯眼睛的神情如同一只没有睡醒的老鼠。我对后一句表示苟同。说实在的,这么热的天,根本就很容易出事地,大家火气都很大,一个个就象是刚刚喝了一件小三鞭什么的,大家如果注意,可以看到有几个家伙不住地向炎身边的女孩子瞟,看得血脉喷张。 我看的时间长了,有点瞌睡,小凯说靠着我睡吧,你放心地去吧,炎就由我来监视好了,晚上这顿饭会赖上他的。听小凯这么说,我只好对他笑笑,很欣慰地睡去了。

要是能象项少龙一样回到过去有多美啊,可以选择的话,我一定会要回到宋朝,上梁山,当好汉,大碗喝酒,大口吃肉,想杀人就杀人,不受官府管制。每个月底也不要等着发工资,到三十号就下山去抢劫他奶奶地一票,不给就打。想到落草为寇,心里就特舒坦,记得《小兵张嘎》里那个胖翻译: 甭说吃你几个烂西瓜,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掏钱。哼哼,活到这个份上,那人才叫活出名堂了。自小那个胖翻译就是我偶像。

小凯把我推醒,说: “你抓里?杂会光摸我手,还舔了我几下?”我不好意思地说:“刚才我梦到在小东关和邓辉啃猪尾巴喝酒哩。”

关于我和炎等狐朋狗友的友谊,可以从初中追溯起。那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年代,那时侯,经常听说谁谁为一个女孩子把谁谁或被谁谁打了;那真是一个英雄美人的年代,我的朋友中,许多人泡马子的戎马生涯都是从那时开始的。每天放学后,都有三五成群的大男孩虎视眈眈的候在学校门前,他们之间常打的头破血流,原因仅仅是某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。

炎在初三第一次梦遗了,因为他暗恋上同班一个女孩子了。我就经常陪他在该女孩子的家门口一带晃悠,时间长了,就有人怀疑我们是贼,八成是惦记上谁家的东西了。我惦记上的东西没在这儿,炎倒是惦记上其中一家的闺女了。但炎是羞涩的,不肯开口,直到失去这份弥足珍贵的爱情。多年以后,我们喝酒,炎哭,说他的青春期是不完整的。大家都很同情他。

过去的那些友谊或者爱情太纯结了,足以把类似炎这样多愁善感的傻逼感动的痛哭流涕。其真实程度让我无法用文字去准确的叙述,原因正在于此,一切太真实了,一切离现在太远了。所以,我无法真实的描述出一切。 那时节,为朋友去帮忙打架也是司空见惯的,有个叫德娃的朋友向我描述过他的一段经历,说是他受人之托,去邓县五初中打一个人,他等到放学把那个倒霉的家伙挤到了厕所里,什么都不说,挥拳相向,一顿暴揍之后,扶着伤者关心地说:可不美气啊,哥呀,我也是帮朋友的忙,不得不打你,不打你我木方向人家交代,真是不好意思的很,你木事吧?打的痛不痛啊?来吸根烟。伤者慌忙表示:不痛不痛,一点事没有。 噢,原来我忙活了半天你一点事没有?那我真的是木方交代了,过来叫我继续打!那些个晚上,我也总爱和那些被大人们称为坏孩子的同学结伴而行,听他们讲下流的黄色故事,那些故事弥补了《生理卫生》课程中某些章节的不足,有不少可列为经典。我的性启蒙教育就是在马路或是土城墙上得到的,著名一点的“老师”有老骚、阿歹等人。

请不要怀疑这些事情的真实性,尽管看上去有些微的荒唐。但是我再次强调一下,我绝不是在写虚构的小说,那是无聊至及的人才会干的事,我很严肃地在回忆我的过去,回忆岁月长河在我体内冲刷的过程。虽然,要把它真实的记述下来是如此困难,稍不留神就会掉进想像的陷阱里,使其变成一篇故事、一则寓言、一个汉语的骗局,平庸而完美、感人而矫情。可我不会那样做,如果你对其真实性表示由衷的怀疑,或者想看到通常意义上的“情节”,请到此为止吧。 写什么或不写什么是个人的自由,文乃有感而发,不是一项任务强加到你的头上,我就最反感中国搞什么“作协”,也最反对什么“笔会”了,“写作研讨会”了等等活动。作家写作要是变成了职业,有了明确的目的性,就彻底变味了。大家可以细数一下上个世纪,当时为了完成任务而写的小说,报告文学诗歌等等,有几个是可以流传至今的?! 我心里所有最最美好的书籍,大都是著者成名之前写就的。

我不掩饰在一定程度上自己是一个唯心主义者,我不屑所有的唯物主义者对这个世界的强加解释,我按照我自己的轨迹来运行,我宁愿活在自己心里那个世界里。高中时老师拼命地解释:仁者心动这句话是多么的唯心啊!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批判。我却在想,这个世界难道就是你解释的那般吗?仁者心动,这句话本身就是一首足以流传千代的曼妙诗句。于是,我说,去你妈的辩证唯物主义吧。 当然,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我一直在团组织的外围活动,始终不属于追求上进型的青年,人家开会也好,搞活动也好,都是没考虑过我的存在。但同时,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,那就是至今我还保持一颗真诚的心,不韪世俗所忌,想说就说。人生有没有轮回?这是个困扰我已久的问题,我长久以来一直在回忆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。片断时常不期而至:大漠尽头的酒馆里,白裙女人坐在我对面,用一把寒气凛人的短剑指着我,慢慢按下去,血缓缓渗透了我的白衣。窗外,月圆如诗,我端着缺口的瓷碗,慢慢喝下咧咧的高梁酒……片断,片断,老是做不完。呵呵,电影看多了。

卡夫卡说: 除了一个精神世界外,别的都不存在,我们所称之为感性世界的东西,不过是精神世界中的邪恶而已,而我们称之为恶者,不过是我们永恒发展中的一个瞬间的必然。此生的快乐不是生命本身的,而是我们向更高生活境界上升前的恐惧,此生的痛苦不是生命本身的,而是那种恐惧引起的我们的自我折磨。 所以说我活着的唯一追求就是探求我自己的精神世界,其他,不感兴趣。

岁月流逝,我已经开始淡忘了对往事的清晰回忆。可是一张一张如阳光般灿烂的笑脸却越来越清晰了,我觉得我可以在回忆里触摸到他们的脸。乃至很幼年时的点点滴滴......六岁那年,我生了一次很厉害的病。具体是什么病,我忘记了,总之就是很严重很严重的病。依照那个六岁小男孩独特的眼光看来,疾病不是别的什么,而是一种幸福,意味着家人宠着,意味着随便吃个够的糖果。就像中世纪一位神秘哲人所说:疾病是世界的隐喻。到现在,我一样认同这样一种近乎疯狂的观点:人本身就是疾病。在人类精神史上,像弗洛伊德和卡夫卡那样具有独特心智者大概不会很多,他们能够以梦境般的知觉方式,感知人类存在和生存的本质。万事万物都繁乱纷扰,纠结相连,难以解脱……

我伯带着我到处求医,我记忆中的六岁就是在永久加重车的前横梁上度过的。那时候,邓县的大街小巷上,总可以见到一个手里攥着一毛钱,坐在自行车横梁上东张西望的小孩。无忧无虑,就是我童年的感觉。生病不是很可怕的,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死,知道的就是去玩,拼命地去玩。我们家院子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坑,没有污染以前水质绝对不逊色于丹江水库。那里是我的天堂,我常常套上一个拖拉机轮胎的内胎畅游这个天堂,为什么我的水性那么好,就是这时候练出来的。游水的感觉就象是一个国王在巡视他的领地,或是一个神仙在神游三山五岳。后来读书,读到:一切法不可得 ,乃至有一法过于涅盘者,亦不可得!身心世界忽然的顿空,但并没有失去知觉。在这一刹那空觉中,没有我和万物的世界对待。一转瞬间明见世界万物都在无边的大空觉中,而都是没有实体的影子一般。这时我明白了,人在小时候原来真的是有神仙附身。继续说我生病那件事情,我那时候还在邓县南桥店的明光小学上学前班,因为生病,请了好长时间的假,后来就干脆留了一级,上小班。我们家当时开了个冰棒厂,每天天不亮,就有好多的冰棒车(后面加个泡沫箱子的那种自行车)停在我们家门口,等待装冰棒。具备这样的条件,对我而言简直爽到不能再爽,我可以随时拿刚做好的冰棒来吃,生病以后,再也不能吃了,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平房顶上用冰棒棍摆铁路,心情不好的时候,可以一直摆十几米那么长。从邓县一直修到北京去。

如果谁在明光小学上过的话,一定对学校门口的那个坑记忆尤新,住在古城路南的小孩,每天上学的过程如下: 几个人结伴雄纠纠气昂昂地走过古城路,(当然,那时候不叫古城路)走到外城河上的那个桥时,开始吃早餐,桥上的护栏是天然的屏风,我们可以一毛钱买一个粽子,浇上点黑糖,有滋有味地坐在那里慢慢品尝,桥下的水已经开始被污染,散发着化肥的气味。然后走到三小对面,一步一步走下那个细窄细窄的阶梯。走阶梯的同时,大家会自觉地在墙上用偷来的粉笔写上: 大靠三小!当然,三小的学生会写上: 大靠明光!或者是大靠XXX!等等,不一而足。大家不是刻意在辱骂对方,写这些话好像是每天的作业,每个人都是很认真地来完成。

明光小学对面的那个坑据说很深,我不敢下去,只有在冬天结上很厚的冰时才试试摸摸上去走几步。坑边的那条路真是泥泞,我曾经在这条路上摔过无数的跤。值得一提的是在下了阶梯,没有上这条小路上时,有一个世外桃源。这是一个有着好多树的荒地,最妙的是这个荒地还是有一定陡度的,有人家怕房子不牢固,就在后面加上一个长长的水泥护坡,于是,一个世界上最好玩的滑梯就产生了。 说到好玩,我觉得还真是明光小学好玩,学校里面很大,背后是没有人烟的老大一片荒地,学校里面还有保持几乎完好的土城墙,你说这有多美啊。不幸的是等到小学一年纪的下班学期我转学到三小了。

关于明光小学在记忆中到底有多美,多年以后我在王飞家找到的一个日记本,上写的清清楚楚。现摘录几篇如下:

之一 今天下午,我在学校门口喝酸梅汤,五分钱两杯,我没有拿钱,这时候,我看见我们班的XX同学在喝,我就说,老表,给我买一杯,他不干,我就上去打了他几拳,然后他买了两杯给我喝。

之二 今天学校集体到南关电影院看电影《地雷战》,我们班的同学排好队,整整齐齐地出发了。路上我看见有人在来溜溜疙瘩,就偷偷溜出来去玩。等我把手里的溜溜疙瘩全部输光后,才慌里慌张的去南关电影院,等我到门口一看,我们学校已经进去了,外面是三小的学生在等着进。把门的不叫我进去,叫我去买票,我想,我还是消费者,吃的喝的都是家里的,不能再乱花家里的钱了,于是,我趁把门的不注意,勾着头飞快的窜了进去。 之三 今天下午是作文课,老师说叫我们写看《地雷战》的观后感,我是这样写的: 我看了《地雷战》这部电影以后,受到了很深的教育,我知道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。我保证以后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,不打架,不骂人。

之四 今天上午下课后,我在操场上捣几,把三一班的XXX捣的哭了,他说下午叫他哥来打我,我就对我们班的几个同学说了,大家都说要帮我。到下午,XXX和他哥来我们班找我,我就出去了,他哥说,你招我弟弟抓里?我说,我们是玩哩。他哥说,这会儿你可说求里美,老子打死你。说着就上来了,我个子低,一缩头他没有打住我,我一个翻身,踢了他一跤,我们班的同学都出来帮我,把XXX和他哥都打哭了。校长听见了,提着我的耳朵把我揪进了办公室,叫我写检查。我不写,校长说叫我妈来,我想,我妈很忙,为了不给她添麻烦,我就写了。

之五 今天下午上体育课,我嫌晒的荒,就到土城墙上去凉快。后来,我爬到一棵洋槐树上睡着了,等放了学,家里不见我回去,就到学校来找我,老师也慌了,四处找我,有人说下午见我在土城墙上,于是我妈就和老师上城墙上找我,最后把我从树上揪了下来,晚上回家我妈把我按在墩上就打。

我还想说说我小时候乐此不彼的游戏,我家院子后面是个坑,坑的对面,是一个槐树林,每到傍晚或是晚上,总有许多的小朋友在里面打瞎轮。这个游戏好啊,不管你有几个人,谁都可以随时加入,每个人的机会均等,不像现在的游戏,大多是一个人或是两个人在玩,没意思的很。我产生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(简称少先队)的初衷,就是基于想要那块打瞎轮的红头巾。这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,清是美气地很,用来打瞎轮再也木代恁美了。这种游戏夏天来玩好玩,到冬天就不玩这个了,男孩子开始流行玩铁丝做的手枪,子弹是用纸做的,大家分成两个小组,展开“血腥的游击战”。谁中枪就要出局,直到看那方剩下的人多。白天上课的时候,手工精湛的同学就开始一件一件地打造兵器,对于铁丝手枪的做法,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。

郭飞和李德强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,我们曾经为害一方,为非作歹,无恶不作,人人喊打。比较著名的事件有如下所举: 郭飞有一个小侄娃,叫老木胡蛋子,是年三岁有余,十分的调皮好玩。一次,我和郭飞要到南桥店桥头去吃粽子,老木胡蛋非要跟去,无奈之下,我们只好牵上他一起去。粽子浇上黑糖水,那叫一个甜啊,我们狼吞虎咽,片刻已经吃下去八九个,结帐时一掏布袋,只有五毛钱,当时是一个粽子一毛,还差好几毛钱,摊主捞住非不叫走。还是我比较机灵,想到一个好办法,于是,老木胡蛋子就留在粽子摊上当抵押,我们回去拿钱来赎。摊主只好答应,我和郭飞愉快地回家拿钱,走到南桥店路口时,遇到李德强,他说要上七里河洗澡,我们不加思索就一起去了,至晚方归。到家就被郭飞他嫂子抓住,问我们要人,此时我们想起老木胡蛋子还押在粽子摊上,赶快去赎人,那还有人影啊,哭,我们俩就篐就在桥头放声大哭。直到哭累了才回家吃饭,(我经常在郭飞家蹭饭)一进门,惊见老母糊蛋子手里抓着个猪蹄正望嘴里塞。

可能是上小学二年级时,一天早气,妈说,今早气不做饭,你上街喝呼啦汤去,不能乱花钱啊。给了我五毛,我到南桥店口起七食堂那家去喝,一毛钱的汤,一毛钱的炸馍。吃完付帐,收两毛,我哭,老板无奈收一毛,我还哭,老板说,哭啥哩,哪有吃饭不给钱的?我说,我妈说不叫我乱花钱,那五毛钱我还要回去交差哩。老板无奈,只好目送我这个吃“霸王餐”的摇头晃脑离去。

以上事例足以说明,当时我们已经成为影响安定团结的不利因素。 我在23岁那年看《蜡笔小新》看的不能自已,黯然神伤。 岁月的流逝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当我们年纪大了,回想往事时,真的会感叹: 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真真切切的体味到什么叫: 一去不返。记得看过的一部电影,叫《薰衣草》。有一句台词是这样说的: 在这个世界上有四十万种气味,每个人身体都会发出不同的气味。我想你们都曾经试过走在马路上的时候,突然闻到一种气味,立刻令你想起某一个人,或者是一件事情,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,但你一定不会忘记他那种气味,知不知道为什么?因为气味是永远都不会失忆的…… 我也经常会因为闻到一种气味,呆在那里努力去回忆。有时会因为闻到青草,想到小时候到烈士陵园扫墓;有时候闻到蜂花洗头膏的味道,就会想到八几年的时候姑姑在院子里洗头的情景;闻到书缝里的书香,我马上想到小时候在王志愿家看到的《长袜子皮皮》那本书。

私下里认为,所看过的书中,《长袜子皮皮》极其经典,对我以后的人生所产生的影响不可估量。长袜子皮皮那力大无穷的父亲被推选为一个非洲部落的酋长,她是部落的公主。不过,这个长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,有满脸雀斑的女孩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公主。她的头发绑成硬邦邦的辫子,衣服邋邋遢遢,鞋子大得象小船,缺乏教养,精力旺盛,从小在海船上长大。不过,我在还是个小女孩子的时候却极为喜欢她,因为她总是能够做出许多好吃的火腿三明治和蜜糖甜饼,还可以用父亲留下来的无数珠宝来玩找东西的游戏。那时候,我老是想着如果有一天醒过来发现隔壁新搬来一个霍屯督人的公主,她可以用闪闪发光的金币买上许多糖果,带我住在橡皮树洞里面吃香蕉,那该是多么美的事情。 有意思的是,故事的最后,皮皮也与朋友们约定了决不长大。这仿佛是许多西方童话故事中都有的情节,比如那个会飞的少年彼得潘,永远不长大,就永远不用涉足纷繁复杂的成人世界。不过,与他们正相反,我小的时候,总是恨不得一夜长大,觉得那样便可以自由自在,再不受束缚,再不用在阳光明媚的春天下午关在家里做功课了。不过家里从来没有禁止我看课外书,我感谢我的父亲母亲!我的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看课外书,没有家人的干涉,我活的自由快乐。

现在,想起那些往事,我就像是丢失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,可能只是一个发卡,只是一种心情,或是一件陈年往事,但对于我来说,这个世界上,没有什么再比它更珍贵了。

我在王志愿家里看了很多好看的童话书,如《骑鹅旅行记》《吹牛大王历险记》《大林和小林》等等。我尝试着在自己的心里,也来建一个我自己的童话世界,在那里,我可以历险,我可以探宝,但一直不成功,因为我慢慢长大了。 提到王志愿,不能不说说他家的桑椹。也许世界上最最好吃的桑椹就结在王志愿们家门外的那两棵树上。桑椹树就位于他家楼门东侧,很高大,不易攀爬,有意摘食者请自备工具。我喜欢吃桑椹,哪怕吃的口吐紫沫,依然是乐此不彼,津津有味。上小学时,我最喜欢到王志愿们家去玩,不止是因为他们家里的书特多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小时候我懒,作业不想写,就扯着王志愿的抄,一般都是他先写,我看那些所谓的闲书,等他写好以后我抄,我抄的同时,他去上树摘桑椹,分工合理。后来王志愿考上了江西财经大学,我想,这与我们年轻时打下的良好基础是分不开的。然后,说说我养过的那些蚕,小学时无论干什么都是一窝蜂,说流行养蚕,大家就都疯狂地找蚕卵。比较幸运的是我的好友王志愿家里有好多蚕,都养在一个大篦子上。每天放了学,第一件事就是去采摘桑树叶子,看着这些肥胖异常的小家伙在篦子上来回翻滚时,心里总是洋溢着劳动后的喜悦。养几天那些蚕就变大了,本来和它们说好要看着它们结茧的,可我见到那些蚕自己吐丝把自己活埋时,直想哭,忍不住,只好不看。暗暗发誓,这一辈子再也不养蚕了。 因为爱看书的缘故,我养成了收藏书的习惯。记得初中一年级的时候,我的藏书名录中,光是画书就有320本之多,其他各种杂七杂八的书也不下100本,没有办法,我妈给我定做了一个书柜。经过数年的苦心经营,家里的藏书日渐丰盛,颇局规模。后来,经常有人来拿我的书,说一声就拿走了,还有一些说也不说就拿走,家里的藏书日渐衰微,不成气候。比较有印象的一件事是,初一时我在班里办过很多借书证,方便同学借书,也方便我管理。可能有那些和我同班过的同学还保存着我亲手制作的证件。

人所谓的长大,不过是把心灵深处的重点转化了一遍,以前被注重的琐碎事情,都将在时间的推移中弯曲,直到自己抬不起身来,你才是真正的成熟了,不过,离死亡也不会太远了。 长大以后,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顾城的诗集,在他的书里,你读不到一个汉字,认真地读下去,融入书中以后,你就会明白这是一个怎样纯净如水的人啊,透明的叫人不忍去想他的死。非常非常喜欢顾城这个人,也非常非常喜欢顾城的诗。我在写坏孩子的天空时,一想到过去,就自然的想到顾城的这首诗: 《找》  我在一堆稿纸中乱翻, 寻找往日欢乐的诗篇。 谁知欢乐并不是永远闪光的金箔, 早已长满了遗憾的锈斑。

顾城已经在新西兰的一个小岛上自杀好多年了,他的儿子木耳也已经长大了吧。幸好,我们还有顾城留下的这些火把,来照亮我们的心路。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用它来寻找光明。

我是一个很爱幻想的男人,我老婆就常说我 :站门口摆造型那个人,你咋会还和一个小孩子一样啊?是装纯情还是真纯情?敢再咬手指头我掐死你鳖娃儿!

当然,幻想也可以换一种说法,那就是想象力,我具有一定的想象力,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,我也不谦虚了。在邓州三初中曾经有过一个文学社叫作“春蕾文学社”,当时的社长是王小诺,指导老师是丁择铮。我只是一个文学积极分子,但我不写别的,就喜欢写童话,也许是受到郑渊杰的影响,我的作品就只是停留在老鼠啊,鸭子啊等动物身上。其中一篇写什么动物竞选总统的文章还被南阳的《作文指导报》发表过,我小叔奖赏我,就把他的那支亚运会记者笔送给了我,不幸的是,当天下午和炎去卷烟厂偷甜烟纸时掉了。炎我们时是初一的同学,当时看上去张的不杂着,可后来硬是出落的人摸狗样,道貌岸然的,配上一副小眼镜片子,给人的感觉绝对是斯文之极,说他是博士毕业,绝没有人不信。

我要说说我和炎策划组织的童话创作社。当时三初中的整体文学创作情况是这样的,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。(这句话曾经挂在南关影院好多年)只要你有写的愿望,就尽管去写,也可以拉上一票人马,成立自己的创作小组。总的说来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差不多。 我策划成立这个童话创作小组主要是炎的怂恿。因为我家里的书多,我也写过童话,所以就由我当社长。入社的成员我还记得许多,有炎,臧月,杨柳,蔡凯等。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是在炎家二楼秘密进行的,为什么说是秘密进行哪?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干涉和反对我们,但我们却感到,我们所面对的整个社会舆论和传统思维方法,肯定不会同意和理解我们这样子做的,故此,大家都是严守秘密,绝不向任何人乱说。到炎家开会的情景经回忆如下: 我们男孩子一伙,装作是集体到炎家做作业的样子,女孩子一伙就像是去找炎讨论代数题。等人到齐以后,打着参观炎的二楼为名,鱼贯而入。炎反锁楼门,开始开会……大家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,都准备好好干一场,拿出有说服力的作品来。当然,凭借一时的冲动是干不成事儿的,没过多久,人就一个一个的离去了。

失恋的人,会禁不住一次一次回想起过去,再去走一走曾经走过的那条路,独自一个人唱唱共同喜欢的那首歌。我用这么多的文字来追忆过去,就是怕有一天,再回想不起以前的那种幸福生活来,再也看不到那个坏孩子的天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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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顶。禁不住一次一次回想起过去,再去走一走曾经走过的那条路,独自一个人唱唱共同喜欢的那首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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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时间看完,帮楼主顶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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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楼主的文章,勾起了许多美好的回忆!!!古城路、南桥店、土城墙、体校、电影院、糊辣汤。。。 突然觉得好想家~~~~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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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匆匆,转眼都20几岁了,可又仿佛还是昨天哪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,读着楼主的文字,心里感慨万千.
时刻拥有着一颗安祥微笑的心态,我就等于拥有了永恒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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